說不完的 音樂
話題
27/12/05
欣賞音樂,類型不過是一種參考方便,何苦死硬地針對過別的類別。
剛剛重看 ‘Isle of Wight Festival 1970’,再聽到The Doors 的 ‘The End’
,
The Moody Blues 的 ‘Nights in White Satin’ 刻骨銘心!帶來不少回想、反思。
對於音樂的 ‘正名’,不多說‘胡士托’ ,在‘Isle of Wight Festival’上,
Joni Mitchell 唱自己的 Woodstock , Joan Baez 唱 Beatles的 Let it be.
而 Donovan、Kris Kristofferson、 Jimi Hendrix、The Who 等的搖滾祖師爺﹔
連爵士大師 Miles Davis 也能融合音樂於一堂。
那麽,對於沉醉音樂欣賞的我們,何必太埶著﹔
何苦 死硬 地針對個別的類別,
Folk、Rock
、Pop....
「什麽是玫瑰花」呢?
當然,我也明白到在一些特殊的範疇內(例如教育分科、重點推廣、比賽定例等等),
要 執著地
‘正名’ 又是絕對合理和需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