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高之死 . 傳媒與律師
傳媒與律師
,
社會極為需要的兩種職業
。
米高積遜 的下半生,可以算是被 '把弄' 在傳媒與律師手上。
米高已死,他生前的 大部份 財富 就是落在以上那兩種職業
的
人
之
手上。
在傳媒與律師手上,公眾又是否早以公審,定罪了他呢?
作為傳媒、作為記者,應以什麼方法去平衡每一件社會事件呢?
作為律師﹔法律的服務者,為正義,為法理,又是否應以榨盡別人(客人)的財富為目的呢?
任何職業,為人服務,都應當對社會負責,莫濫莫貪。